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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家事审判改革传递司法温情

■本报记者 吴凤思

  家事审判法庭不设审判台椅,取而代之的是家庭生活起居的“会客厅”;庭审时不设原、被告席,而是用妻子、丈夫、父母等亲属关系代替;法庭墙面上挂满了“亲、和、睦、诚”的古训与典故。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浔阳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家事审判理念和审判方式,尝试人性司法呼唤幸福归港,实施多元化解促进家庭和谐,走出了一条“案结事了人和”的家事审判改革之路。自家事法庭成立以来,该院共计受理家事案件780件,审结659件,调撤514件,调撤率77.9%。 

  7月5日,九江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烜城介绍我市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情况。长江周刊记者从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积极应对家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类型趋于复杂多样、矛盾化解难度加大等现实情况所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我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了对家事审判方式的一系列重大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维护家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尾声。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在全国选择118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在九江市两级法院的积极努力下,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成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法院之一,九江中院被省高院指定为全国试点法院的指导法院。同时,浔阳区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还被市改革办列为全市重点改革项目之一。近两年来,九江市试点法院在转变审判理念、强化机构人员配置、创新工作方式机制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进展,尤其在探索确立调解前置程序,建立家事纠纷解决联动机制,和建立反家庭暴力整体防治平台,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都可为我市两级法院今后的家事审判工作提供值得借鉴的经验。 

  实行家事审批改革以来,对于家事纠纷,我市试点法院始终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最重要手段和首要结案方式,实行“家事必调”,通过不断完善家事案件调解制度,实现家事纠纷调解规范化、社会化、常态化运行。同时,他们还与九江市婚姻家庭协会“婚姻调处中心”建立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情绪疏导、视频教育、亲情规劝、社会介入”等方法,形成“疏、劝、帮、教”的调解新模式。另外,针对不同的案情,他们会给予双方当事人一定的婚姻冷静期、跟踪调解期,尽可能促进双方关系的“自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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